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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通知

来源: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春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申请认定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教师应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教育学和心理学要求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身体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思想品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流程
  (一)报名报时间:2014年4月25日至5月3日
  (二)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742)填报注册信息。
  (三)申报流程:
  本次网上申报,请按照以下流程操作:注册→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现场确认点→填报信息→核对信息→提交信息→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点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按钮)→退出。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请申请人在正式服务器上进行申报,登陆网址为:http://link.233.com/25742,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网报入口”进入填报注册信息。
  2、网上认定机构的选择。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申请人户籍、工作单位或任教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的网上认定机构必须是莆田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选定现场确认点为所在地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
  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现场确认点为莆田市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4、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信息应注意: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栏目中相关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2)姓名中出现生僻字,根据正式报名网站提供的生僻字处理办法执行。出生日期、个人简历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格式为:yyyy-mm-dd(如:1988年3月17日为1988-03-17)。身份证号码只要真实无误,可忽略错误提示。
  (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派出所(如:**市***区***派出所)。
  (4)所学专业名称可以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5)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6)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7)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扩展名只能为jpg,文件大小在20k之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照。
  (8)个人简历信息从初中毕业填起,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9)个人设定密码中,不可使用英文状态下的“>”、“<”、“’”,设定后,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10)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有必要请打印留存。
  (11)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
  5、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6、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上报名结束前,申请人可以凭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陆密码和验证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修改后需点击“修改”方可修改成功。
  7、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8、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9、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10、报名结束以后,一定要点击“退出”按钮(网报页面的左侧)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申请状态查询
  申请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可以随时查看个人申请各时间段的状态,申请状态有: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认定未通过等六种审核意见。其中:“网报未确认”为申请人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成功,“待审核”为现场确认成功状态,“审核通过已编号”为网上认定成功状态。
  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地点:请留意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为县区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地点。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为莆田市教育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地址: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综合楼一层)。
  3、在莆高校2014届莆田籍毕业生在确认地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请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三)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印制,A4以外纸张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2寸照片应自行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书。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式一份,公办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鉴定,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非公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2014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在职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2014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保卫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表格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贴好1寸照片,等待认定机构组织体检)。
  8、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申请人)一式一份或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需出具人才中心的证明)。
  9、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并下载的学历证明。
  10、非师范类教育专业申请人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自行下载,贴好2寸照片)。
  (2)填写《2014年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证》一式一份(自行下载,贴好2张1寸照片)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申请人另外准备1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用信封袋装好,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单位或学校。
  注意事项:
  1、在莆高校毕业生的具体申请认定事宜请与所在高校教务处联系。
  2、公办在职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学校(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3、申请人要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原件另行装袋,审核后退还本人),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4、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2014年莆田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证》和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的照片。
  五、注意事项
  1、因“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未经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片断教学)、体检、材料受理、教师资格证领取的有关事项等将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http://link.233.com/26652)和申请受理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公布,不再以电话等其他方式通知,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办理相关事宜,视为自动放弃。
  4、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莆田市教育局 2684682 仙游县教育局 8398230
  荔城区教育局 2292152 城厢区教育局 2677566
  涵江区教育局 6709212 秀屿区教育局 5873021
  湄洲岛事务局 5093807 北岸教育局 5952913  

莆田市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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