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法典》框架下,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合同生命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涉及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抵销、提存、免除以及混同等情况。
首先,合同履行完毕是最常见的终止方式,指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完全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从而导致合同自然终结。这种情况通常无需额外程序,但建议保留相关履行证明文件以备后续查证。
其次,合同解除也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终止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解除协议;而法定解除则适用于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情形。例如,在施工合同中,若承包人未按期完成工程且经催告仍不履行,则发包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此外,抵销、提存和免除等终止方式各有适用场景。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通过协商或法律规定进行债务冲抵;提存则是因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履行时,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交至指定机构;免除则是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终止方式,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避免引发争议。例如,解除合同时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明确解除理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仅关系到项目顺利推进,更直接影响各方权益保障。因此,建议造价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密切关注终止条件的触发点,及时采取合法合规措施,确保项目平稳收尾。
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考点:(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人除履行主债务外,还应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正确的债务履行顺序是( )。
A.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主债务→利息
B.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C.主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D.主债务→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
2、下列情形不属于合同终止的是()
A.债务已经履行
B.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C.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
D.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3、根据《民法典》合同编,下列关于标的物的提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超过提存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B.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三年
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和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D.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