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指导快报 > 考试指南 > 证书注册

2013年山东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补办通知

来源: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04-07 10:05:00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造价工程师进行补办延续注册工作。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延续注册人员材料汇总报注册中心。
  具体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和要求,按照《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及补办初始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鲁建执注字[2012]9号)文件延续注册部分执行。申报注册材料同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相关阅读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