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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七章预习辅导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5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33网校提醒学员们可以在报名前简单轻松的进行一些知识点的预习。本篇文章介绍的是《经济法》第七章中的知识点内容。

  企业所得税特别项目税收优惠

  (一)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1.企业从事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允许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2.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税收优惠

  (三)投资抵免优惠

  (四)减计收入

  (五)抵免应纳税额

  (六)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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