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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会计实务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8日

第三章存货

【重点、难点解析】

3.1存货的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企业备供销售和备供生产的物资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1.存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存货的范围确认

1.存货范围的确认原则

只有存货的产权属于企业才可以纳入企业的核算范围。

2.特殊案例

(1)受托代销商品。

产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由于该存货受代销方的实质控制,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作企业存货处理。但在列示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时,却与“代销商品款”对抵后再填列,所以虽然在账务处理上当作企业的一项存货看待,但在报告中却不列示。

(2)在途物资。关键看此项交易是否实质完成,如实质完成则该存货属于购买方,就应作为购买方的存货入账处理,否则就应作为销售方的存货处理。

3.2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入账价值基础

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不同取得渠道下,存货的入账价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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