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7-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A.支付的加工费B.支付的增值税C.负担的运杂费D.支付的消费税
答案:AC
解析:委托方支付的增值税是针对加工费的进项税额,不构成加工物资的成本;在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支付的消费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也不构成加工物资的成本。
3.应税消费品的进出口
(1)进口时,直接将消费税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2)出口时
①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②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在出口时:
借: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某外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