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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15)

来源:233网校 2010-12-02 08:50:00
导读:导读:考试大为帮助考生备考2011年经济师考试,特整理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预习讲义供考生参考。

  六、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一)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黄酒、啤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2.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税率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税率

  2.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如果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1.采用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2.进口卷烟的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例1?单选题】(2008年,修改)某外资企业进口一批汽车轮胎,海关核定关税完税价格为600万元。己知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3%。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8        B.18.56

  C.28.8       D.29.69

  [911050410]

  【答案】D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600+600*60%)/(1-3%)=989.69万元,应纳消费税=989.69*3%=29.69 。

  【例2?单选题】在上例中,进口这批轮胎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102万元     B.105.15万元

  C.285.6万元    D.168.24万元

  [911050411]

  【答案】D

  【例3?单选题】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一般情况下,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是( )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911050412]

  【答案】C

  (五)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消费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税消费税的税款。

  (1)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除石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3)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例1?多选题】(2007年)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A.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

  B.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化妆品

  C.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护肤护发品

  D.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连续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E.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11050413]

  【答案】ABDE

  七、消费税的缴纳(熟悉)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1?多选题】(2004年)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C.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E.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911050414]

  【答案】ACDE

  【例2?单选题】(2007、2008年)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取得全部价款的当天

  C.每一期收取贷款的当天  D.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911050415]

  【答案】D

  【例3?单选题】(2006年)消费税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D.收讫销售额或取得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911050416]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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