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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从业资格管�有新规

中国�监会日��布第14�“中国�券监�管�委员会令�,�全社会公布《�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办法》,该办法将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称,年满18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皆��加资格考试。这与现行的《�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暂行规定》相比,大大放宽了报�范围,�者将于明年2月1日废止。

  《办法》规定,从业资格�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根��券市场�展的需�,�会�在资格考试之外�行组织�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考。

  �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时符�下列�件,��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书:已被机构�用;最近三年未�过刑事处罚;�存在《�券法》第一百二�六�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监会认定为�券市场�入者,或者已过�入期的;�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德;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规定的其他�件。

  申请执业�券投资咨询以��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时符�《�券法》第一百五�八�,以�其他相关规定。机构高级管�人员的资格管�由�监会�行规定。

  《办法》实施�,�有�会��的�券�纪资格�书��券代��行资格�书��券投资咨询资格�书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书的,�以直接申请�得执业�书。�有上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书的,�以根��会规定,�得专业水平级别认�。

  《办法》称,执业�书�实行分类。机构�得�用未�得执业�书的人员对外开展�券业务,严��规的机构,将被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è¯�券业å��会ä¾�æ�®ã€ŠåŠžæ³•ã€‹è´Ÿè´£ä»Žä¸šäººå‘˜ä»Žä¸šèµ„æ ¼è€ƒè¯•ã€�执业è¯�书å�‘放以å�Šæ‰§ä¸šæ³¨å†Œç™»è®°ç­‰å·¥ä½œ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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