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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交易考试要点解析:第十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6日
  第五节结算风险及防范
  要点十三
  一、证券结算风险的概念和种类
  (一)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包括买方不能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的风险,或卖方不能履行证券交收义务的风险。
  2.信用风险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本金风险”和“价差风险”(价差风险也称“重置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三)操作风险(四)法律风险(五)结算银行风险
  要点十四
  二、证券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世界各国采用了许多措施来管理和防范结算风险,主要包括:
  (1)采用事前防范措施,强化结算参与人的资格管理;
  (2)在共同对手方制度下,通过货银对付交收机制来防范本金风险,保证证券和资金的所有权同时进行实质性交收,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3)采取盯市制度、收取担保品来防范价差风险;
  (4)建立结算互保金和其他财务资源,防范流动性风险;
  (5)妥善选择结算银行,防范结算银行风险;
  (6)加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软、硬件设施,防止操作风险;
  (7)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健全的业务规则体系,减少结算行为和结算关系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防范法律风险;
  (8)提高快速处置风险的能力,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要点十五
  三、我国的结算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一)事前防范措施
  1.要求建立结算参与人制度,设立结算参与人资格门槛。
  2.建立结算参与人风险评估体系。
  3.对于持续或重大交收违约的结算参与人,限制其净买入额,或暂停、终止办理其部分、全部结算业务。
  (二)本金风险的防范(三)价差风险的防范(四)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五)其他风险的防范
  1.针对操作风险,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结算数据和技术系统进行备份,制定业务紧急应变程序和操作流程。
  2.针对结算银行风险,《办法》要求建立结算银行准入标准和风险评估体系。
  3.针对法律风险,规定了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中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必备条款。中国结算公司已经根据这些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
  4.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结算公司还实际管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该基金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收入、收益的20%,以及结算参与人证券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基金总额上限为30亿元。
  【例题14·单选题】
  ( )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付出证券但收不到对应款项,或者付出款项但收不到对应证券的风险。
  A.本金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操作风险
  D.价差风险
  【答案】A
  【例题15·单选题】
  为收回垫付款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处置证券,但如果处置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先前的成交价,变卖所得将不足以弥补此前的垫付款项,这一风险即为( )。
  A.本金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操作风险
  D.价差风险
  【答案】D
  【例题16·单选题】
  ( )是指由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硬件、软件和通迅系统发生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效率低下致使结算业务中断、延误和发生偏差而引起的风险。
  A.本金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操作风险
  D.价差风险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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