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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速记第五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15日
导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速记第五章(余融衍生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概述;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金融远期合约的分类;金融期货;金融互换交易;权证概述;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
  【考点十】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
  一、资产证券化与证券化产品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被称为“证券化产品”。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与范围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
  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
  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
  根据证券化产品的金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权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三、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
  资产证券化交易比较复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一般而言,下列当事人在证券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1)发起人。发起人也被称为“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这是指接受发起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通常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
  (3)资金和资产存管机构。为保证资金和基础资产的安全,特定目的机构通常聘请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和资产的托管。
  (4)信用增级机构。此类机构负责提升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为此要向特定目的机构收取相应费用,并在证券违约时承担赔偿责任。有些证券化交易中,并不需要外部增级机构,而是采用超额抵押等方法进行内部增级。
  (5)信用评级机构。如果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属于债券,发行前必须经过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6)承销人。承销人是指负责证券设计和发行承销的投资银行。如果证券化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组成承销团。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即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有人。
  除上述当事人外,证券化交易还可能需要金融机构充当服务人,服务人负责对资产池中的现金流进行日常管理,通常可由发起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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