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票发行前,主承销商须在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当日上午(10:00)之前但不得早于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日之前将招股说明书正文及部分附录和必备附件在拟上市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公布。这里的附录和附件包括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如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还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单选披露时间要求,多选附录种类)
3.主承销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新股招股说明书的网上披露工作。(判断)
4.发行人可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报刊的披露。(判断,即可以在多个网站上发布招股说明书,只是时间上有先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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