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其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管部门为代表,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
巴塞尔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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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各国监管安排方面的信息:通过定期会议和研究报告,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分享各自的监管经验和最佳实践,从而提高全球银行业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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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国际银行业务监管技术的有效性:巴塞尔委员会致力于研究和开发新的监管技术和方法,以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和新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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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协议和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也称《巴塞尔协议》)。这些协议旨在确保银行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抵御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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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在其他领域确立标准的有效性:除了资本充足率标准外,巴塞尔委员会还关注其他监管领域的标准制定,如流动性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等。
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已经发布了多个版本的《巴塞尔协议》,最新的版本是2017年12月8日公布的《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这一版本进一步重塑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可信度,并提升了银行间资本比率的可比性。通过这些努力,巴塞尔委员会致力于完善与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主要形式。
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考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