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10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其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以各国中央银行官员和银行监管部门为代表,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
巴塞尔委员会的主要宗旨在于交换各国监管安排方面的信息,改善国际银行业务监管技术的有效性,建立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及研究在其他领域确立标准的有效性。通过这些努力,巴塞尔委员会致力于完善与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主要形式。
自成立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协议、监管标准与指导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协议是1988年7月制定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也称《巴塞尔协议》),并于2003年和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修订。2017年12月8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巴塞尔Ⅲ: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进一步重塑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可信度,并提升了银行间资本比率的可比性。
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国包括多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这些国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通过这些成员国的合作,巴塞尔委员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银行监管标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考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主要组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