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的职权
职权 | |
股东会 |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④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⑤修改公司章程;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 |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⑤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经理 |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监事会 |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依《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