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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含增项)已开始发放

来源:233网校 2016-12-15 13:41:00
导读:2016年广西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6303)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要保证填写内容正确、合格规范。必须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不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不予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二、发放方式

(一)没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1-5595386,5595390。

(二)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3)委托书

(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

(手机平台仅限申请邮寄证书填写,如无邮寄需求的,请通过电脑网页版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关于领取广西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现场领取证书的,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3、委托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 0771-5595386,5595390

如有EMS寄递证书需求的考生,请登陆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6303)填写提交邮寄证书有关信息。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

(手机平台仅限申请邮寄证书填写,如无邮寄需求的,不用填写!)

拿证后注册流程:①受理→②区县建委初审→③市建委复审→④决定→⑤告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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