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政策大纲:法理学教学大纲

来源:233网校 2003年11月10日

第四节 法的局限

一、 法律具有保守的倾向

法律具有不能适时应变的弊端;法律无法穷尽一切社会现象,因此会存在遗漏;法律语言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法律存在着从管理走向强制,从控制走向压制的潜在危险;法律执行的高成本问题;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

二、法的局限性与法治应当付出的代价

第四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二、法律制定的特征

三、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

一、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二、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原则

三、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议案的提出

二、法律议案的审议

三、法律议案的表决

四、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律效力

一、法律对人的效力

二、法律的空间效力

三、法律的时间效力

第五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律原则

一、 法律原则的概念及其种类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或在法律中较为稳定的原理和准则。

二、法律原则的作用

第一,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第二,它是法律制度内部直辖市统一的重要保障;第三,它对法制改革有导向作用;第四,它指引法律推理、法律解释,补充法律漏洞,对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有重要作用。

第二节 法律概念

一、 法律概念的含义

法律概念是指人们在长期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对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门法律术语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