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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9日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措施。

  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 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第二节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概念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 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基本要求:

  了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拘传与拘留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性质【2008年删除】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性质【2008年删除】来源:考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  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  罚款  拘留)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十三章 诉讼费用

  基本要求:

  了解诉讼费用的概念与诉讼费用的种类、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及适用的情形。

  理解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与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形,注意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的相关解释。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诉讼费用的概念 法院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申请费和交纳标准 其他诉讼费用和交纳标准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诉讼费用的交纳 诉讼费用的退还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形(败诉人负担 按比例分担 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负担 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 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的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的救济

  第五节 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用的案件与诉讼费用的缓、减、免

  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诉讼费用的免交 诉讼费用的减交 诉讼费用的缓交 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免交、减交、缓交的手续与法院的相关决定【2008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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