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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16日

    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起诉与受理的概念、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基本步骤。

    理解起诉与受理的条件、行政诉讼审理前的准备、行政诉讼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与审理。

    熟悉起诉的条件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起诉与受理

    起诉的概念 起诉的条件(一般条件 时间条件 程序条件) 受理的概念 对起诉的审查 审查的结果

    【2006年】起诉的条件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审理前的准备(组成合议庭 交换诉状 处理管辖异议 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证据 审查其他内容) 庭审程序(庭审方式 庭审程序 审理期限)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 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

    【2006年】审理前的准备 庭审程序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

    上诉和上诉的受理 上诉案件的审理(审理方式 审理对象 审理期限)

    【2006年】上诉案件的审理 【2007年】考点细化

    第四节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程序) 再审案件的审理(审理程序 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再审案件的处理 再审期限)

    【2006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再审案件的审理 【2007年】考点细化

    第十九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行政案件审理中各项特殊制度的含义以及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行政案件审理中各项特殊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与法律适用。

    熟悉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期限) 提供证据的要求(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鉴定结论 现场笔录) 调取和保全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 证据保全)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对书证和物证的质证 对视听资料的质证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 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证据的审核认定(概念和内容 证据效力大小的判断)

    【2006年】举证责任 提供证据的要求 调取和保全证据 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证据的审核认定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 规章的参照适用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 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概念适用规则) WT0规则的适用问题

    【2006年】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三节 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撤诉(概念条件 撤诉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审理程序的延阻(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 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 合并审理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概念 条件)

    【2006年】撤诉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审理程序的延阻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2007年】考点细化

    第四节 涉外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 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同等原则 对等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2006年】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十章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含义、适用范围及效力,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含义。

    理解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与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执行以及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熟悉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维持判决 撤销判决 履行判决 变更判决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确认判决)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改判) 再审判决 行政诉讼裁定(概念与特征 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决定(概念 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

    【2006年】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 行政诉讼裁定 行政诉讼决定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行政诉讼的执行 执行主体 执行根据 执行措施(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措施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 执行程序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适用范围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

    【2006年】执行措施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国家赔偿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熟悉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  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  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2007年】新增: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第二节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的概念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第三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主体要件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主体的种类) 行为要件(界定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 执行职务行为的分类) 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的范围 损害的对象 因果关系) 法律要件

    【2006年】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 行为要件 损害结果要件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十二章 行政赔偿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

    熟悉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违法归责原则)

    【2006年】行政赔偿的特征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节 行政赔偿范围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2006年】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 范围)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概述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2006年】行政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2007年】考点细化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含义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对行政事实行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问题)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行政追偿(概念和条件 程序)

    【2006年】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 【2007年】考点细化

    【2006年】行政追偿的概念和条件 【2007年】考点调整与部分新增:行政追偿(概念和条件 程序)

    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

    基本要求:

    了解司法赔偿、司法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请求人、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

    熟悉司法赔偿的范围与程序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司法赔偿概述

    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司法赔偿范围

    司法赔偿范围概述(含义 确定标准)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侵犯人身权的刑事司法赔偿 侵犯财产权的刑事司法赔偿)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赔偿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赔偿 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赔偿 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2006年】司法赔偿范围的涵义 【2007年】考点调整与部分新增:司法赔偿范围概述(含义 确定标准)

    【2006年】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三节 司法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 确认)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概念和特征 确认)

    【2006年】司法赔偿请求人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2007年】考点细化

    第四节 司法赔偿程序

    司法赔偿程序的概念 司法赔偿确认程序(一般确认程序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人民法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追偿程序(范围 程序)

    【2006年】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司法追偿程序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基本要求:

    了解国家赔偿的方式和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支付和管理。

    理解国家赔偿的几种方式的含义。

    熟悉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家赔偿的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 金钱赔偿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国家赔偿的其他方式

    第二节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生命健康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2006年】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2007年】考点细化

    第三节 国家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费用的来源 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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