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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司法局关于2006年贵州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6年6月9日

7、本人通讯地址。在报名时将本人通讯地址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点提供的两个信封上,以便邮寄准考证,如因本人填写错误,导致邮寄无法送达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8、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134号)规定,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我省收取报名费22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为2006年9月16、17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科目和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三)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在考试结束次日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考试结束三日后公布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自试题、参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6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证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并出版了《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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