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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5日

  31.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丙公司造成损失,其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是正确的。
  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本题中,只有甲和乙所持的股东表决权为百分之十以上,只有甲和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正确答案是B.
  3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答案:A
  解析: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是由加害人来承担的,而对于排污的事实和受损的事实,则应该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
  34.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 D
  解析:《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D。
  35.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6.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 D
  解析:《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仲裁法》第26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37.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 C
  解析:本题中,张某和孙某之间的欠款纠纷与孙某因盗窃被拘留没有关系,所以二者分别审理,本题正确答案是C。
  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 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人民法院只能就当事人请求裁判的事项进行裁判,对于当事人没有请求的事项,不能作出裁判,这是司法被动性、当事人处分权的体现。本题中,法院就当事人未提出的事项——利息问题进行裁判,实际上是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正确答案是B。
  39.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
  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40.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 D
  解析:根据《民诉》第140条,诉讼中止,应该是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所以A错误。根据《民诉》第132条,B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是法院应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B错误;对于合并问题,《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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