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化工罐区安全管理中,照明系统的特殊性往往被忽视,但其安全性直接影响整个罐区的作业安全。根据《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AQ/T 3034-2022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化工罐区照明系统必须满足以下特殊安全要求:
一、防爆照明设备选型要求
- 必须选用符合相应防爆等级的照明设备
- 0区:Ex ia等级
- 1区:Ex d/Ex e等级
- 2区:Ex n/Ex ec等级
- 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 温度组别必须低于场所内可燃物的引燃温度
二、照明系统的安装规范
- 安装高度要求:
- 一般区域不低于2.5m
- 车辆通道区域不低于4.5m
- 电缆敷设要求:
- 必须采用防爆电缆密封接头
- 电缆需穿镀锌钢管保护
- 接线盒必须为防爆型
三、应急照明系统要求
- 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系统
- 应急持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 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10%
四、日常维护要点
- 每月检查防爆外壳完整性
- 每季度测试接地电阻
- 每年全面检测照明系统防爆性能
- 建立完整的维护记录档案
常见违规案例:
- 某企业使用普通LED灯替代防爆灯具,导致爆炸事故
- 某罐区应急照明电池失效,夜间泄漏事故时无法提供照明
重要提醒:
- 照明系统改造必须经过HAZOP分析
- 维护人员必须持有防爆电气作业证
- 任何临时照明都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技术要求,可有效避免因照明系统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罐区24小时作业安全。
科目:化工安全
考点:电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