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质的性能参数是衡量其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的关键指标,主要包括闪点、燃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最小点燃电流比和最大试验安全间隙。了解这些参数对于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至关重要。
闪点:
定义: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易燃液体能释放出足够的蒸气并在液面上方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点火时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意义:闪点越低,物质越容易挥发并形成可燃蒸气,火灾风险越高。
燃点:
定义:燃点是物质在空气中点火时发生燃烧,移开火源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
意义:对于闪点不超过45℃的易燃液体,燃点仅比闪点高1~5℃,一般只考虑闪点,不考虑燃点。
引燃温度:
定义:引燃温度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不需外来火源即发生燃烧的最低温度。
意义:引燃温度越低,物质越容易自燃,火灾风险越高。
爆炸极限:
定义:爆炸极限分为爆炸浓度极限和爆炸温度极限。能引起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能引起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爆炸上限和下限之间的间隔称为爆炸范围。
意义:爆炸极限越宽,物质越容易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风险越高。
最小点燃电流比:
定义:最小点燃电流比是指在规定条件下,能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电流与参考气体(通常是甲烷)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
意义:最小点燃电流比越小,物质越容易被电火花点燃,爆炸风险越高。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
定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是在规定试验条件下,两个经长25mm的间隙连通的容器,一个容器内燃爆不引起另一个容器内燃爆的最大连通间隙。
意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越大,物质的传爆能力越强,爆炸风险越高。
通过了解这些性能参数,可以更好地评估和控制危险物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确保生产和作业的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管理
科目知识点:危险物质的性能参数和分级分组
考点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