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信息收集与监测:及时收集和监测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预警与发布: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公众提供必要的应急指导。
组织应急队伍: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力量能够迅速投入现场。
采取应对措施:依法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灾害影响。
报告上级政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县级人民政府的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