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将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还可能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因此,国家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确保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否则,一旦被查处,将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严厉处罚。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