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对于该罪的量刑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具体量刑标准包括:
积极配合排除事故隐患:如果行为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确有悔改表现,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例如,某企业负责人在发生事故后,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最终被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例如,某车间主任在明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强制工人继续作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如果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例如,某工地负责人在发现脚手架存在小的安全隐患时,及时进行了整改,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某化工厂在一次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但工厂负责人为了赶工期,不顾员工反对,强行要求继续生产。最终导致了一起严重的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该负责人因‘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重要提示:
明确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不得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加强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1、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 )的有期徒刑。
A.五年以上
B.三年以上
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十年以上
2、某建筑施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该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停产整顿,该单位负责人何某为了赶工期,强令施工作业人员继续进行作业,导致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根据《刑法》《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何某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B.应当对何某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C.应当对何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D.对何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某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王某强令建筑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根据《刑法》,其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时应处以( )
A.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
B. 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D.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
4、 赵某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经济损失200万元。根据《刑法》,关于赵某法律责任追究的做法,正确的有( )。
A.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B.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E.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