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而项目负责人则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此外,项目负责人还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重要提示: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分包单位将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分析:某大型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调查发现,项目负责人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项目负责人需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并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只有严格落实各自的责任,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B.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C.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D.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A.(1)(2)
B.(1)(3)
C.(1)(2)(4)
D.(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