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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例解读(四)

  问:对迟报��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问题,�方��常关注,�映比较强烈。�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实践中,迟报�谎报�瞒报或者�报事故的情况虽然�是�少数,但影�很�劣。针对这些问题,�例在明确事故报告应当�时�准确�完整,任何��和个人对事故�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报这一总体�求的�时,还从四个方�作了规定:
  
  一是,进一步�实事故报告责任。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生��的主�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有报告事故的责任。
  
  二是,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和时�。事故�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本��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当于1�时内�事故�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级上报的时间�得超过2�时。
  
  三是,规范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生��概况�事故�生的时间�地点�简��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造�或者�能造�的伤亡人数和�步估计的直接�济�失,以�已�采�的措施等。事故报告�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时补报。
  
  四是,建立值�制度。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报告和举报事故,强化社会监�,�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的值�制度,��事故报告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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