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查询
1、个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
个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通常以商业银行为主,商业银行在办理审核个人贷款申请、审核个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申请、审核个人作为担保人、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和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等业务时,才可以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部门可以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
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申请司法查询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司法查询经办人员应如实、规范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3、公民个人
公民个人可以到征信中心、人民银行网点、部分商业银行网点,使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自助机查询完整版信用报告;还可通过部分商业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查询机等自助渠道查询简化版信用报告。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如实、规范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可通过三种方法验证本人身份:
1)回答问题:在一定时间内在线正确回答5个私密性问题;
2)数字证书:通过使用的部分银行的网银密钥(U盾)验证;
3)银行卡:通过本人使用的部分银行的银行卡信息验证。
二、个人征信查询管理
1、授权查询
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电子)授权。书面授权可以通过在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以及担保等相关业务申请书中增加相应条款或通过单独的征信查询授权书取得。
2、限定用途
除了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相关业务时,或贷后管理、发放信用卡时均能查看个人的信用报告。
3、查询记录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对查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
4、违规处罚
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或将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密码管理
商业银行各级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密码,各查询用户的用户名及密码仅限本人使严禁他人使用或将密码告知他人。
6、档案管理
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
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信用报告查询的相关档案,并做好对档案存放地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八防”安全措施。档案资料的借阅应当严格限定范围,无查询机构主管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查询机构要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习题演练:
【多选】司法部门查询个人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
A.查询经办人员的姓名
B.查询经办人员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C.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
D.查询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E.查询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①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②申请司法查询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司法查询经办人员应如实、规范填写的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以上考点及试题来源于2025年初级银行从业个人贷款干货笔记,全部笔记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