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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点速记第八章

来源:233网校 2015-01-29 09:32:00

第八章 贷款担保分析

1贷款担保概述

1、贷款担保的作用:①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②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③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④巩固和发展信用关系。

2、担保范围

3、担保分类:人的担保和财产担保(不动产、动产和权利财产(例如股票、债券、保险单等)担保)。

4、担保形式:抵押、质押、保证、留置。

2贷款抵押分析

1、抵押的范围:(核心:私有财产——所有权;公共财产——使用权)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不得抵押的财产: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贷款抵押额度的确定:

①认定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物,必须是归抵押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是抵押人有权支配的财产。

②评估抵押物的现值,确定抵押率(依据两点:抵押物的适用性、变现能力;抵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又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来源:233网校

③确认贷款抵押额,抵押贷款额=抵押物评估值×抵押贷款率

④签订抵押合同,包括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抵押的效力

①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②抵押物的转让:抵押权不得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③抵押物的保全,即价值的保全

④抵押权的实现:若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银行同意展期后仍不能履行,抵押权才真正得以实现。

5、为避免抵押合同无效造成贷款风险,银行抵押贷款首先要做好风险分析工作。以下情况抵押无效:抵押物虚假或严重不实;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经共有人同意;以第三方的财产作抵押而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资产评估不真实,导致抵押物不足值;未抵押有效证件或抵押的证件不齐;因主合同无效,导致抵押关系无效;抵押物价值贬损或难以变现。

6、贷款抵押的风险防范

①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性→认真查验抵押物的权属,确保抵押物的有效性;

②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是保证抵押物足值的关键;

③做好抵押物登记工作,确保抵押关系的效力——需依法登记的抵押物,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④抵押合同期限应覆盖贷款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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