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申请时间:2025.03.21-2025.03.24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实现群众、企业到政府办事“一事最多上门一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以下简称“证书”)采用快递形式进行发放,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年度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
二、快递方式:全部由顺丰速运代理寄递。
三、相关费用:快递采用到付方式,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人事考试证书寄递项目收费价格表
序号 | 寄达地 | 价格 | ||
1 | 杭州市区 | 7.2元 | ||
2 | 浙江省内 | 9元 | ||
3 | 浙江省外 | 11.8元 | ||
4 | 新疆、西藏 | 18元 |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上发布可申请邮寄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时间以通知为准),持证人可自主申请快递送达。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持证人需登录网站,进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以便证书快速准确送达。
2.持证人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 查询运单号及物流情况。
3.证书需由本人签收,并支付快递费。
4.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或寄递遭退回的,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发证部门现场领取。
5.证书寄递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顺丰速运客服热线 95338。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7155/art/2025/3/21/art_1229635575_23545.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