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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内设置敞开楼梯间时,其所在楼层是否仍需按上下层连通区域合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来源:233网校 2026-05-14 09:43:45
导读:敞开楼梯间作为一类特殊疏散设施,在防火分区面积核定中常被误判为‘必然导致竖向连通’。本文依据最新教材与规范逻辑,厘清其在防火分区划分中的例外地位及适用前提。

当建筑内设置敞开楼梯间时,其所在楼层是否仍需按上下层连通区域合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根据《2022年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上册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原文明确指出:“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这一表述中,“除……外”构成关键例外条款——即: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其楼层可不因敞开楼梯间的存在而强制合并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但必须强调:该例外绝非普遍适用。所谓“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建筑,特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22年版)第5.5.12条及第5.5.13条规定的低风险场景,例如: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体积≤5000m³的单层丙类厂房、以及层数不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多层公共建筑(如社区卫生站、小型老年照料设施)。在这些情形下,敞开楼梯间本身被认定为具备可控的竖向蔓延风险,故其存在不触发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反之,若在高层商场、地下超市、大型影城等本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场所擅自设置敞开楼梯间,则不仅违反疏散安全要求,更将直接导致防火分区判定失效——此时该楼梯间即属于‘火灾时未封闭的开口’,上下层对应区域必须合并计入同一防火分区,极易造成实际面积远超规范限值(如地下超市最大允许2000㎡,若叠加两层则达4000㎡,严重违规)。

因此,执业中务必坚持‘先定建筑类型与规模→再判楼梯间形式合法性→最后核定防火分区划分方式’的逻辑闭环,严禁脱离建筑使用性质与规范强制性条文,仅凭‘有无门扇’主观判断楼梯间是否影响防火分区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防火分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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