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历年真题 > 经济法真题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第九章

来源:233网校 2021-11-29 00:00:40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是专业阶段六科中偏记忆型的科目,记忆力好的考生占有绝对的优势。虽然经济法难度不高,但是考生在备考时仍然要讲究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小编整理汇总了经济法历年章节真题考点,考生在备考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做真题进行自我检测。进入233网校全真模拟系统刷题练习。>>进入快速刷题入口

免费领纸质版章节真题册

点击关注>>【真题考点速记】【历年真题下载版】【真题视频免费看】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第九章

第二节 票据法律制度

1.(2018年考试真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姓名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2019年考试真题)【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3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购买设备的价款。乙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在丙公司提示付款前,甲、乙公司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因乙公司欺诈而被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的下列主张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

B.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绝付款,

C.请求乙公司返还35万元价款。

D.请求丙公司返还汇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1)选项ABD: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票据行为,当事人可能因此而应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因此,出票人不得请求返还汇票、不得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付。(2 )选项C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撤销合同,要求返还财产。

3.(2020年考试真题)【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票据上主债务人的是( ) 。 

A.汇票承兑人 

B.支票出票人

C.汇票出票人 

D.支票付款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票据上的主债务人,是指本票出票人、汇票承兑人。之所以将其称为主债务人,是因为最后持票人应当首先对其请求付款(支票的出票人并非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并且在追索关系中,其为最终的偿还义务人(支票的付款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不再享有再追索权。

4.(2020年考试真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到期日记载方式的有( )。 

A.定日付款

B.见票即付 

C.出票后定期付款

D.见票后定期付款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票据法》 规定了汇票到期日的四种记载方式,分别是: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5.(2020年考试真题)【简答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批原材料,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乙公司财务人员楚某与丙公司合谋,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汇票盗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偿付拖欠丁公司的工程款。丁公司对于汇票伪造一事不知情。后丁公司被戊公司吸收合并,戊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戊公司不是汇票上的被背书人为由拒付,戊公司遂向乙、丙公司追索。乙公司以“票据转让背书系楚某与丙公司合谋伪造,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为由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为丙公司与伪造人楚某合谋,是恶意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

(3)丙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4)丁公司取得票据权利。因为丙公司虽然实质上不亨有票据权利,但形式上为票据权利人,而丁公司对伪造一事不知情、有合理对价取得票据(受偿工程款),且票面上不存在影响丁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形式瑕疵,丁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考证路漫漫,每一步都算数。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暂未发布,考生不妨领取下面这份干货笔记先行备考,干货笔记提取各科考试精华,重难点详析,章节考点后精选历年考试真题,知识点强化+自我检测双重保障!

高频考点干货笔记抢先学注册会计师干货笔记 (1).png

跟着学霸君一起拿下注册会计师!你还在等什么?快加学霸君微信号ks233wx11,一起进群学习吧!

注册会计师学习资料/免费课程/新人优惠券 一键领取>>

提醒订阅:为了帮助大家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点击【下载233网校APP】,学霸君会及时给您推送提醒通知!

相关推荐:

2022年注册会计师章节模拟练习 | 会计分录|财管公式PDF下载版

重点注册会计师高频考点干货笔记 | 好友组团PK答题

【新课上线】注会2022新课上线!讲师执教通关好课,超长有效期的超值好课,低至¥100/年/科,免费试听戳>

2024注册会计师报名开启

2024.04.082024.04.30

立即报名

考试圈子
  • 注会学霸君微信号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注会新闻页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