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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三)

来源:233网校 2004年7月5日

原则:
j生产环节可以抵(零售环节没有抵税问题,限于工业企业购进)
k能抵税的都是在同一个税目中的连续生产(同一税目才可抵)
l酒、汽油、柴油、小汽车不能抵。
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当期准予扣除的外的×的外购应税消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51Test的费品适用税率(注意买价是不含增值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的=的期初库存的外购的+的当期购进的应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51Test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51Test税消费品的买价
使用的是倒挤的方法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宝石的已纳税款。
下一段为特殊情况看一下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第四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最终环节交消费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
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情况,与增值税视同销售对应起来看)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j当月同类消费品价格
k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l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利润=成本×(1+成本利润率)
书中P123中有列示的使用表中税率,如果没有使用10%。
该表不用记,考试会给
注意:组成计税价格中只组入从价部分,以啤酒为例:
成本×(1+利润率)+消费税(不包含从量部分),利润率为10%
白酒成本利润率为10%、5%,消费税率为25%、15%
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成本×(1+利润率)/(1-消费税率),也是组从价的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有四个(比增值税多):
组成计税价格
加权平均计算
销售价格
最高销售价格
第五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个不是的情况:
1)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 代收代缴税款、
代收代缴与代扣代缴不同:
代收代缴是收款时另收一笔作为税款
代扣代缴是付款时扣下一笔作为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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