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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前辅导李文《税法》答疑文字实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19日

主持人:销售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对销售这部分要减半征收所得税吗?
李文:我们能够讲到的政策都是国家级的政策,这些优惠也是国家级的优惠,不是地方性的优惠。既不是海淀的也不是东城区的。所以这种技术补贴收入是不要交所得税的。但是如果考到这上面,这返的一半要填在补贴收入帐户中,就是在所得税收入表的第12行,但是将来在67行中,计算所得税前再减掉就可以了。
主持人:某一宾馆的小卖部,同时销售烟酒和食品等内容,这部分要交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李文:平常上课的时候大家问这个问题也比较多。大家可能去过高档的宾馆或者是酒店,你可以发现它的商品部如果是独立核算就要交增值税,大的宾馆有服装和商品的销售是属于增值税的范畴。但是如果它不是独立核算的,就应该跟着宾馆的客房服务收入、租赁收入等等在一起交营业税,所以我们有的可能在习题上不太一致,但是一定要注意,我们独立核算还是不独立核算对于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系,如果是独立核算征增值税,反之征收营业税。但是一般来看,大型酒店的商品不往往都是独立核算的,中小型的宾馆往往商品部是非独立核算的,要交营业税,这个我们在去年的考题中也有类似的题目。
主持人:谢谢。对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再进口时计算价格包括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要不要包括在境外支付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呢?
李文:大家在做题的时候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在市面能够看到的辅导材料中,历年考题都保持了原来的风貌,就是说都按着原来的政策来执行的。以前运往境外修理的料件,包括修理费、料件费、运输费等等,包括这些。但是现在这个06年版的教材,对于运往境外修理的这块,就没有运输费和保险费的问题,只有一个修理费和料件费在里面了,所以我们的考试要按照今年的教材执行。
但是你注意到,运往境外修理和运往境外加工不一样,加工还保持了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在内。所以要注意这个区别,修理的问题往往见于考试中的单选性的计算题。
主持人:如果是自建房屋用于投资,自建后要交营业税吗?
李文: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了,如果一个工业企业自建企业进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这个营业税是不用交的。建筑业中3%营业税也没有,如果是自己新建的销售才会有3%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5%的营业税。对外投资时,只要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就不会征收销售不动产5%的营业税。
主持人:自建建筑物先自用一段时间,再销售时要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呢?
李文:这个是我在说法规时强调的一个,自己新建建筑物销售,新建很关键。这位网友问自用多长的时间呢?自用两年后再销售就是交一个3%的,所以你新建一个建筑物销售,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交3%营业税和5%的营业税,所以还要以实际销售收入作为交费的依据,抓住新建建筑物的销售。
我想要这样看,03的考题中,有一个销售旧厂房的例子。在销售旧厂房后,只征不动产的5%的营业税,不征3%的建筑安装的营业税,所以要抓住新建这两个字,这是关键点。
主持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净利润,企业补交所得税时地区性的优惠要补税,时间性优惠就不用补税,对这个问题内资和外资有区别吗?
李文:对于补税问题是这样的。作为内资企业所得税来讲,有地区间税率差还原补税,这是指你这个企业和经济特区的企业,还有浦东新区执行24%的税率外商投资企业之间有税率差,要还原补税。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他投资中国境内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存在补税的问题,也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考题。政策上是不需要补税的。因为外资企业投资在内资的企业中是不需要补的,因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通常比内资企业要低很多。
至于时间性的优惠,我没有听到过。这是不是指五年三年呢,这种时间性的优惠中间,外商投资企业中间有一个免二减三,但是内资企业没有。内资企业五年优惠对个别的企业有,大多数的企业一般都是两年到三年的优惠,所以没有时间性的优惠这样一个说法。我们的优惠政策大家注意了,能够放在考试中考的,法定优惠,这个是带着时间的。还有特定优惠,比如说追加投资项目这种特定的优惠,然后还有临时性的优惠,就这三种。优惠的分类上没有看到过有时间性优惠。
主持人:如果某市区的企业转让其位于县区的土地使用权,城建费按15%交还是7%交?
李文: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清楚城建税是属于附加税的性质,作为附加税是随着主税走的。可以看教材,在营业税的纳税地中,对于转让一项土地的使用权和转让建筑物都要就地交。如果你这块地在昌平或者是海淀,你就要随着主税走,就按哪的税率。
主持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个问题需要掌握吗?另外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一行具体的内容请解释一下?
李文:这个问题,我在讲课中我要求大家熟练掌握这个报表。是因为我们在掌握报表的基础上,你在解题的过程首先有一个背景和线索。因为所得税一道题下来六七百字,你如果头脑中没有主线,解题非常的费劲。所以我觉得申报表主要的行次要让大家掌握。其中重点的行次中有主表的第一行。这是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基数。主表第一行包括的内容,也就是所得税教材297页的附表一中主要解释了主表第一行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我想说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是会计上的其他业务收入,而是税法上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了七项内容在里面,包括包装物的租金收入,这个属于会计上的其他业务上。转让无形资产在转让中,你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时候,会计是在营业外核算的,但是在所得税的申报上是在主表一里面,使用权转让不在第一行,在主标第六行,所以转让所有权一定要放在主表第一行。
再有视同销售收入,会计上没有。但是在申报表上有。所以你的其他业务中不会有视同销售收入,但是我们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有。所以我们对主表第一行的把握实际上是对附表一的把握。在这里我还想再说一点,关于租赁业,大家对租赁业的收入也不太容易把握。你主营租赁业就要放在主表第一行,如果不是主营租赁业的话,就将来不会在第一行反映,会在第九行反映租赁收益和净收益,会单独反映,具体的行次大家可以看表,但是非主营的租赁业不能放在第一行不能作为计提三倍的基数。但是有考生说教材上为什么会有这个问题呢?这个是沿用了以前年度的考题,在当年还没有这个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还没有这个政策,所以我们在考试时,一定要按照教材当年的政策来执行。所以教材的例题把租金收入放在计提三倍收入,那是以前的政策,我想关于主表第一行我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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