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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考试:叶青的税法的讲座笔记(五)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24日

•4、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予扣除;
•②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看看就行了,注意一点:没有倒扣价格法!
•例:某外贸企业从摩托车厂购进摩托车500辆,直接报关离境出口。摩托车出厂价每辆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8.3)。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摩托车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
•解:(1)完税价格=7205008.3(1+30%)=2298462(元)
•(2)出口关税税额=229846230%=689539(元)
•5、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①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②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A、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B、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C、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如汽车)
•③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费应当扣除。
•6、完税价格的审定:看一看,能做选择题就可以了。P132-133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应纳税额: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七、关税减免(法定减免外其它减免税均由国务院规定)
•1、法定减免(1-10需要掌握)
•①、关税税额在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免(目的不是进出口)
•⑤、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
•⑥、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
•⑦、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
•⑧、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
•⑨、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
•A、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
•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
•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⑩、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税。(视作重新进口)
•2、特定减免
•①、科教用品:对科研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教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VAT、消费税。
•②、残疾人专用品:个人专用品,免关税、VAT、消费税;《规定》明确的,免关税和增值税。
•③、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④、加工贸易产品
•A、“三来一补”的,进境料件不征税;进口外商的不作价设备和作价设备,分别比照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同投资项目的免税规定执行;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税
•B、进料加工:专为加工出口而进口的,按实际复出口的数量,免征。内销的,照章征税。对于副产品、次品、边角料,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转内销的,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免税(区别记忆)
•⑤、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⑥、保税区:进口供保税区使用的、进料加工的、供储存的转口物资,免进口关税和其它进口环节税。出口的物资免征出口关税。
•⑦、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出口加工区可视为不在我国国内,区内运行境内的,视同进口,境内运往区内,视为出口,具体看一看501页末段,适用“细读三遍”的标准。
•⑧、进口设备:1998.01.01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范围内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
•对于⑥⑦⑧,要仔细看看书,
•⑨、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
•3、临时减免:只掌握这个标题就行了,内容不用看
•八、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了解)
•1、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是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的总称
•2、纳税人:
•A、携带应应个人物品入境的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B、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C、其它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已属货物范畴)
•2、税率:三栏比例税率
•50%:烟、酒
•20%:纺织、电子电器、自行车、钟表、化妆品
•10%:书报、影音制品、金银制品、饮料、其它商品
•3、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九、关税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
•①、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②、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③、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将纳税义务人的全部或部分应纳税款的缴纳期限予以延长。
2、关税的强制执行:两项措施
•①、征收关税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一定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1‰)×滞纳天数
•②、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例如:某公司进口机械设备一套,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进口关税率为10%),海关于2000年8月1日填发税款缴纳证,公司于2000年8月18日才缴纳税款。则该公司应缴纳多少滞纳金?
•解:(1)8月1日至8月8日免滞纳金
•(2)8月9日至8月18日,10天应缴滞纳金
•(3)应缴滞纳金=1000×10%×1‰×10=1(万元)
•3、关税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掌握)
•①、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②、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③、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海关应当自受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4、关税补征和追征(掌握)
•①、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②、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③、走私的物品不受3年的限制
•5、关税纳税争议
•①、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②、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
•A、纳说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B、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
•C、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单项选择题:
•1、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C)。(2000年考题)
  A.12万元  B.15万元  C.18万元  D.30万元
四、计算综合题
•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
•(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
•要求: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2001考题部分节选)
【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120+10+2+18)×40%=6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
•(120+10+2+18+60+90)×17%=5l(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35+5+8)×l7%=8.16(万元)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2002年考题分析)
•(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
•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
•(2)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加工费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
•(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货物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8%。)
•要求:
•(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3)计算国内销售环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
•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8%)=800.6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0.66×8%=64.05(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460.38+276.23+64.05)×17%=136.11(万元)
•或:800.66×17%=136.11(万元)
•(2)加工货物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①加工货物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20+3=23(万元)
•②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关税=23×20%=4.6(万元)
•③加工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23+4.6)×17%=4.69(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40.95÷(1+17%)×17%×24=142.8(万元)
•②进项税额=(9×7%+136.11)÷30×28+4.69=132.31(万元)
•③应纳税额=142.8-132.31=1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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