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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会考试(CPA)辅导《税法》内部讲义(3)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25日

  3、举例

  【例1】按现行消费税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

  A.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

  C.如果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D.如果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纳税

  E.如果用于在建工程,纳税

  【例2】某生产企业将本厂生产的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产品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30%。则:

  (1)组成计税价格为(  )元;

  (2)应纳消费税(  )元;

  (3)应纳增值税(  )元。

  【例3】某酒厂本月生产销售散装啤酒400吨,每吨售价3800元(不含税)。另外,该厂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10%,则:

  (1)应纳消费税(   )元;

  (2)应纳增值税(   )元。

  【例4-1】某炼油厂5月份将其自产的柴油5000升用于本厂的基建工程的车辆,该柴油的单位成本为4元/升,单位售价10元/升(不含税),消费税单位税额为0.1元/升。则:

  (1)应纳消费税(   )元;

  (2)应纳增值税(   )元。

  【例4-2】假设【例4-1】中无同类消费品售价。则:

  (1)应纳消费税(   )元;

  (2)应纳增值税(   )元。

  参考答案:

  应纳消费税=5000×0.1=500(元)

  应纳增值税=[5000×4×(1+10%)+500]×17%=3825(元)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详见“增值税”一章 

  (四)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内容:

  2、税收政策: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其已纳消费税款。

  3、计算公式:

  4、举例

  【例1】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纳税人外购下列已税消费品可以从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有

  A.外购已税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的白酒 B.外购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

  C.外购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

  【例2】某日化厂用外购的A化妆品生产B化妆品,6月份销售B化妆品,取得销售额200万元(不含税),当月A化妆品领用情况如下:期初结存80万元,本月购进1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期末结存140万元。则: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

  (五)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等

  1、税收政策:
 
   2、举例:

  【例1】按照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对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E.用于在建工程的应税消费品

  【例2-1】某酒厂6月份以自产的粮食类酒精2吨,用于对外投资。当月同类酒精的销售单价如下:

  6月10日,销售4吨,每吨1500元(不含税)

  6月15日,销售10吨,每吨1200元(不含税)

  6月25日,销售6吨,每吨1400元(不含税)

  则:

  (1)应纳消费税(   )元;

  (2)应纳增值税(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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