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纳税申报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1月18日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知识点四、纳税申报管理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以及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应按规纳税申报。

  2、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邮戳为准)、数据电文、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申报纳税方式。

  3、延期申报管理: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相关推荐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账簿凭证管理

报考推荐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2011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