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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进出口税则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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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归类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首先考虑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

4.通过以上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其税号。如进口地海关无法解决的税则归类问题,应报海关总署明确。

试题练习:下列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倒扣价格方法

B、计算价格方法

C、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D、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正确答案:ABD

解析: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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