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人力资源管理>人力实操>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吗?

来源:233网校 2018年5月7日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吗?

解答:老姜是某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 9 月,他在该事业单位工作了 3 年后,单位告知他不再续聘,让他办理离岗手续。老姜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同意。

老姜想问:像他这样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96 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可见,一般情况下,老姜这样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是适用该法的。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可以不付经济补偿。所以老姜现在不能索要经济赔偿。

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再续签的,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小编推荐:

人力资源管理师六大模块案例实操,都是你会遇到的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备考很“盲目”?讲师帮你破解核心考点,详解人力六大模块,赠送VIP大数据题库(章节练习+考前上线四套押题),告别盲目备考>>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