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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施工合同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12年3月28日
导读: 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1.二期和合同价款(表6-1)
表6-1工期和合同价款


项目

内容

 

工期

 

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
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

 

 

 

 

合同价款

 

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

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追加合同价款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合同的计价方式

通用条款中规定有三类可选择的计价方式,见表6-2

 

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预付款,取决于工程的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在专用条款内应约定预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及每次付款的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及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等相关内容

 

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可以采用按月计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式。对合同内不同的工程部位或工作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只要在专用条款中具体明确即可

2.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表6-2)
表6-2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


合同类型

计价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均属于此类合同。双方需在专用条件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承包风险范围以外对合同价款影响的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可调价格合同

 

是针对固定价格而言,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
如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和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合理预见到一年半以后的物价浮动和后续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为了合理分担外界因素影响的风险,应采用可调价合同。对于工期较短的合同,专用条件内也要约定因外部条件变化对施工产生成本影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内容
可调价合同的计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合同基本相同,只是增加可调价的条款,因此在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调价的计算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指发包人负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计价方式
这类计价方式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双方对施工成本均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采用此种方式
合同双方应在专用条件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表6-3)
表6-3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项目

内容

 

 

 

 

合同文件的组成

 

 

 

在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
1.订立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样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对合同文件中矛盾或歧义的解释

 

 

1.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次序
通用条款规定,上述合同文件原则上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但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上面各文件的序号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由于履行合同时双方达成一致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发生时间在后,且经过当事人签署,因此作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排序放在第一位。如果双方不同意这种次序安排,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和解释次序
2.合同文件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处理程序
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处理。对于实行“小业主、大监理”的工程,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做出的解释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再按合同争议的方式解决

4.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表6-4)
表6-4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


当事人

义务

 

发包人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便承包人能够及时接收适用的施工现场,按计划开始施工

 

 

 

 

 

发包人

 

 

 

 

将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件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专用条件内需要约定三通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某些偏僻地域的工程或大型工程,可能要求承包人自己从水源地(如附近的河中)取水或自己用柴油机发电解决施工用电,则也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说明通用条件的此项规定本合同不采用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件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移交给承包人交通通道或设施的开通时问和应满足的要求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时间
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时间,以便承包人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样会审和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专用条件内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约定相关的内容

 

 

 

 

 

 

承包人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部分施工图设计任务,则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资质等级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文件要求(可能属于施工承包人的设计分包人)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专用条件内需要约定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和时间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位置和要求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设施名称、要求和完成时间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内容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件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的合同价款,在专用条件内约定
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专用条款内约定需要保护的范围和费用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专用条件内需要根据施工管理规定和当地的环境保护法规,约定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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