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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冲刺讲义:第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5年1月27日

  21.代理中的特殊情况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
  22.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四条件)
  ■期限届满,事项完成
  ■取消或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
  23.指定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指定单位撤销指定
  ■监护关系消灭
  24.难点辨析
  被代理人死亡,可终止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但不终止委托代理。
  25.担保的方式
  
  26.保证的概念
  
  【特别注意】
  债务人自己不能做保证人,只能由第三人充当
  27.保证的分类
  
  28.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29.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

不能作保证人的机构 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国家机关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0.保证合同的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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