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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6年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考后资格核查通知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2026-07-24 16:03:01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关于做好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36号)规定,对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方式

核查对象: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见附件)。

核查方式:受核查人员于2026年7月28日18点前将核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sc007@126.com。

格式要求: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命名为“序号+姓名+电话.zip”,发送邮件主题为“序号+姓名+监理工程师资格核查”。

(二)核查材料

请考生对照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对照表,结合本人报考级别(考全科、增报专业、免二科)提供相应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考要求专业的学历证书;

3.与学历证书专业一致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

4.考全科: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免二科:提供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增报专业:提供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请考生对照考试报名条件及专业对照表,结合本人报考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全科”考生需提供以上1、2、3、4项内容;

“免二科”考生需提供以上1、2、3、5项内容;

“增报专业”考生需提供以上1、2、3、6项内容。

二、有关要求

1.请受核查人员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核查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由于被核查人员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三、工作联系电话

0371-65571552

附件:

2026年7月24日

内容原标题:关于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的通知

内容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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