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获悉,2023年浙江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1 .通过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2 .通过延续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3.通过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的人员请持单位介绍信和原注册证书办理;
4.通过遗失补办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附件:
1.浙江省2023年第45批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2.浙江省2023年第45批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3.浙江省2023年第45批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4.浙江省2023年第43批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xlsx
5.浙江省2023年第44批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xlsx
6.浙江省2023年第45批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通知
原文来源网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