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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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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1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监理工程师
所属科目:合同管理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三章 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第 一 节 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工程施工招标程序
所属版本:

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1介绍

1.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2. 组织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说明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踏勘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

(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现场后涉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考虑到在踏勘现场后投标人有可能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质疑,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进行。[不足15日的,应当相应顺延]

2026021317512419685974_工程施工招标管理(二)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3 16:31:32

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1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施工招标人需进行的工作有:①组织投标预备会:②组织现场踏勘:③发售招标文件。仅就这三项工作而言,正确的顺序是()
A . 3-2-1
B . 3-1-2
C . 2-3-1
D . 1-2-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施工招标人需要进行的几项工作及其正确的顺序如下:
发售招标文件:这是招标过程的第一步,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后,招标人会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全面了解项目情况。
组织投标预备会:在发售招标文件和组织现场踏勘之后,招标人会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以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中提出的问题。
因此,正确的顺序是:
③ 发售招标文件
② 组织现场踏勘
① 组织投标预备会

多选题 2.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关于招标阶段组织现场踏勘的说法,正确的有()。
A . 招标人应鼓励投标人自主完成现场踏勘
B .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C . 招标人应为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负责
D . 招标人踏勘现场时可以介绍工地情况,供投标人参考
E .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A选项错误,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说明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踏勘。B选项正确,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C选项错误,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D选项正确,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E选项错误,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进行。

单选题 3.工程施工招标时,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日以前进行。
A . 5
B . 10
C . 15
D . 3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虑到投标预备会后需要将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

大咖讲解: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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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程序

知识点一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其他内容,招标人可参考。

文件

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两办法 两须知

标准资格

预审文件

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

②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

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

②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

③通用合同条款

知识点二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文件类别

适用范围

备注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一般项目

均适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简明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

①+②+③+④

①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工期不超过12个月

技术相对简单

④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标准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文件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

知识点三 施工招标准备和招标备案的内容 

施工招标准备

成立招标机构及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招标方式和③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介)

招标人如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如不具备条件,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备案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

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范方工资

知识点四 施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评标办法

(3)联合体协议书

(4)合同条款及格式

4)投标保证金

5)工程量清单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7)技术标准及要求

(7)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文件格式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其它

(9)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

知识点五 投标人须知的内容 

2026021317512419685974_工程施工招标管理(一)

组成文件

内容

正文

①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③招标范围 ④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⑤投标人资格要求 ⑥招标文件的组成

⑦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报价(如最高限价)

投标有效期 ⑩投标保证金

⑪投标文件的编制等内容 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⑬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撤回等内容 ⑭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程序

⑮评标委员会(不是成员名单) ⑯评标原则等内容

⑰合同授予 ⑱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⑲纪律和监督 ⑳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项目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内容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联系方式等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确认和联系方式等

知识点一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3.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给潜在投标人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应不少于5。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相当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实施招标投标的下一步程序。

4.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5. 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 2/3 的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资格审查。

6. 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审查报告 

 

具体规定

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确定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国资占控股)

招标人审查(其他项目)

确定名单

资格审查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

报告的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4)评分比较一览表的排序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招标人还应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知识点二 发售招标文件及组织现场踏勘

1. 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2. 组织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和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说明的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施工现场踏勘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

(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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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后涉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考虑到在踏勘现场后投标人有可能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质疑,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进行。[不足15日的,应当相应顺延]

2026021317512419685974_工程施工招标管理(二)

3.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组织召开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或问题的会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

(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说明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考虑到投标预备会后需要将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进行。

知识点一 评标委员会

组建

招标人

组建时间

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成员名单应当在定标前保密

组成

①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②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人数

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专家确定原则

A 随机抽取:一般项目

B 招标人直接确定①技术复杂、②专业性强或者③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

续表

专家条件

①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②并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④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专家回避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知识点二 开标

(1)开标地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2)开标程序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开标程序中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和确定开标顺序的具体做法。开标时,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等;可以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开标顺序。

(3)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4.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的评审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评标完成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知识点三 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

一般由招标人确定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中标人不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同订立

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之内

续表

拒签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考点五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项目

具体情形

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不再招标

(直接发包)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高频

投标人资格审查

知识点一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

(三)资格审查方法——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四)资格审查办法 ——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知识点二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适用范围

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二者审查的时间是不同的,审查的内容和方法是一致的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审查时间

投标前

开标后,评标前

谁组织审查

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

适用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适用范围

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项目

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项目

单件性特点,技术难度较大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

通用性、标准化项目

知识点三 资格审查办法的内容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

2026021317512419685974_工程施工招标管理(三)

知识点四 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具有代替招标公告的功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知识点五 资格审查办法(1分)

 资格审查办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

 区别】*在审查标准上,二者并无本质或重要区别,都是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二者不同就在于有限数量制需要进行打分量化。

审查办法

特点

合格制

[不量化]

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取得投标人资格。

【优点】合格制比较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标人获得最优方案

【缺点】可能会出现人数多,增加招标成本。

有限数量制

[量化]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一)合格制

评标方法

内容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名称;

申请函的签字盖章;

申请文件的格式;

联合体申请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

详细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

业绩、

信誉、

项目经理资格

其他

知识点六 资格审查中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提供澄清或说明

(2)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等情形;

(5)以及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知识点七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审查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提交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织资格预审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高频

施工评标工作

知识点一 最低评标价法与综合评估法的适用

评标方法

适用范围

最低评标价法

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最低评标价法是以投标报价为基数,考量其他因素形成评审价格。(选最低价)

综合评估法

一般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

知识点二 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

1.初步评审标准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初步评审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四个方面。

注意: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知识点二 施工评标的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

①形式评审标准

②资格评审标准

③响应性评审标准

④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①单价遗漏;

②算数错误修正

③技术建议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

④付款条件等

综合评估法

(量化)

①形式评审标准

②资格评审标准

③响应性评审标准

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③投标报价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④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人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唯一性;其他评审因素等。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等。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等。

(三)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对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

对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

知识点三 报价错误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知识点四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知识点五 评标报告的内容 (0-2分)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④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⑦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的中标人名单,⑩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知识点六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原理

[案例]某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共有3个投标人投标,且3个投标人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确认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规定,对提前竣工、污水处理成本偏差等因素进行价格折算。价格折算的办法如下:

该工程招标工期为30个月,承诺工期每提前1个月,给招标人带来的预期收益为50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高的,每高一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增加2%,每低一个百分点投标报价减少1%。高于10%该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A :投标报价为4850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高2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30个月。

投标人B :投标报价为4900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高1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29个月。

投标人C :投标报价为5000万元,污水处理成本比规定标准低2个百分点,承诺的工期为28个月。 

污水处理成本偏差因素的评标价格调整:

投标人 A:4850×2×2% = 194(万元)

投标人 B:4900×1×2% = 98(万元)

投标人 C:5000×2×(-1%)=-100(万元)

提前竣工因素的评标价格调整:

投标人 A:(30-30)×50=0(万元)

投标人 B:(29-30)×50=-50(万元)

投标人 C:(28-30)×50 =-100(万元)

评标价格比较(单位:万元)

 

投标人 A

投标人 B

投标人 C

投标报价

4850

4900

5000

污水处理成本偏差的调整值

194

98

-100

提前竣工的调整值

0

-50

-100

最终评标价

5044

4948

4800

排序

3

2

1

投标人C 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知识点四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综合衡量价格、商务、技术等各项因素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按照统一的标准(分值或货币)量化后进行比较的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可以将这些因素折算为货币、分数或比例系数等,再做比较。

(一)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中表所列的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招标项目

评标办法

定标优先原则(考排序)

勘察设计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投标报价→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

施工招标

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价→投标报价→招标人自行确定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高)→投标报价(低)→招标人自行确定

设备采购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价值→价格评价值→技术评价值→商务评价值→服务评价值

(二)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

综合评估法初步评审标准包含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和响应性评审标准三部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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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准备

施工招标准备和招标备案的内容 

施工招标准备

成立招标机构及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招标方式和③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介)

招标人如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如不具备条件,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备案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

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范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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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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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与综合评估法的适用

评标方法

适用范围

最低评标价法

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最低评标价法是以投标报价为基数,考量其他因素形成评审价格。(选最低价)

综合评估法

一般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

施工评标的初步评审与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

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

①形式评审标准

②资格评审标准

③响应性评审标准

④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①单价遗漏;

②算数错误修正

③技术建议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

④付款条件等

综合评估法

(量化)

①形式评审标准

②资格评审标准

③响应性评审标准

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③投标报价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④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人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唯一性;其他评审因素等。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等。

3)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因素一般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等。

(三)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对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

对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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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

一般由招标人确定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中标人不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合同订立

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之内

拒签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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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

(三)资格审查方法——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

(四)资格审查办法 ——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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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具有代替招标公告的功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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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

 区别】*在审查标准上,二者并无本质或重要区别,都是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二者不同就在于有限数量制需要进行打分量化。

审查办法

特点

合格制

[不量化]

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取得投标人资格。

【优点】合格制比较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标人获得最优方案

【缺点】可能会出现人数多,增加招标成本。

有限数量制

[量化]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一)合格制

评标方法

内容

初步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名称;

申请函的签字盖章;

申请文件的格式;

联合体申请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

详细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

业绩、

信誉、

项目经理资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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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综合衡量价格、商务、技术等各项因素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按照统一的标准(分值或货币)量化后进行比较的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可以将这些因素折算为货币、分数或比例系数等,再做比较。

(一)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中表所列的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招标项目

评标办法

定标优先原则(考排序)

勘察设计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投标报价→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

施工招标

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价→投标报价→招标人自行确定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高)→投标报价(低)→招标人自行确定

设备采购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价值→价格评价值→技术评价值→商务评价值→服务评价值

(二)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

综合评估法初步评审标准包含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和响应性评审标准三部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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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与评标

开标

(1)开标地点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2)开标程序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开标程序中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和确定开标顺序的具体做法。开标时,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等;可以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开标顺序。

(3)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充分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技术资料、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主要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的评审步骤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评标完成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的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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