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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

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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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一级建造师
授课老师:刘丹
所属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第4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4. 1 建设工程发承包的一般规定/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
所属版本:2024版本

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介绍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

1、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01 10:58:06

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按照《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结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 联合体是法人
B . 联合体中各单位资质等级不同时,应以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C . 联合体中标后,由各组成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约
D . 联合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察解析: 选项A错误,联合体不是法人。《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选项B错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 2.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  )。
A . 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B . 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C . 只能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
D . 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多选题 3.关于建设工程共同承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招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
B . 联合体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C . 联合体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D .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依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D选项正确: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选项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 4.甲、乙、丙、丁四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关于此联合体说法正确的是(  )。
A . 联合体内部的共同投标协议与招标人无关,不必交予招标人
B . 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 . 联合体任何成员均有权以对债务分担比例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全部债务
D . 联合体成员之一清偿全部债务后,联合体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缔结合同时,依据《招标投标法》,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标的,应当在投标阶段即组成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共同投标协议,是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责任的基础文件。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共同投标协议是联合体成员责任确定的重要依据。
A选项错误: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B选项正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选项错误:联合体任何成员都不得以内部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全部债务,招标人可以要求任一成员履行全部债务。
D选项错误:如果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已经清偿了全部债务,那么招标人的债权已经得到了满足,联合体作为一个整体也就不再有履行该债务的义务。当然,已经清偿债务的成员可以在内部向其他成员追偿其应分担的部分

单选题 5.关于联合体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 . 联合共同承包适应范围为大型且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C .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体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 .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D错误。
《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因此选项B错误。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因此选项C错误。

大咖讲解:4.1.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

王东兴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学硕士,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从事教育行业,主攻工程经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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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
一级建造师
重庆大学教师,副教授,硕导。国内知名工程师类考试辅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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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

1、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前者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后者称为平行发包模式

2、工程总承包,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3、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6、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 ,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9、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 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 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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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建设工程分包

1、违法分包的情形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2、转包的情形: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 、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
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3、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4、挂靠的情形: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前述第8条第(3)至(9)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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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模式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前者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后者称为平行发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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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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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分担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高频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法律责任

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负责。
分包不免除总包对全部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分包—— 应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导致事故的,
分包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包的安全责任。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 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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