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税率为6%。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考虑销售额和适用税率。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 进项税额
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例如,某咨询公司当月提供咨询服务,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税),适用税率为6%,则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200万元 × 6% = 12万元。
如果该公司当月购买办公设备支付了50万元(不含税),并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50万元 × 13% = 6.5万元。
则该公司当月的应纳税额为:
12万元 - 6.5万元 = 5.5万元
因此,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5.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此外,公司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合理规划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减少税收负担。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