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某些特定的土地使用情况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这些单位使用的土地主要用于办公、训练等非营利性活动,因此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这类土地主要用于公益事业或文化保护,因此也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这些土地主要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因此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为了支持农业生产,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对于通过开山填海整治和改造废弃土地而获得的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 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其他用地:财政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特定用途的土地给予免税政策。
案例分析:假设某市的一家国有公园,其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由于该公园属于公益性用地,主要用于市民休闲娱乐,因此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再比如,某农业企业通过改造废弃土地,获得了100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根据相关政策,该企业在这片土地上可以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通过以上内容,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政策及其适用范围。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