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是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存储比例方面,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
免存储情况方面,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并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方面,当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下,发生上述情形的,提供银行保函的经办银行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依照银行保函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工资保证金的监管方面,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除用于清偿或先行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通过这些具体措施,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下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是( )
A.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B.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
C.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
D.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期间
选项A: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选项B: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选项D: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