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国外也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或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例如,关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争议。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例如,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争议。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例如,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例如,离职后的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例如,因未缴纳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问题。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例如,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问题。
-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例如,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例如,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问题。
-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例如,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劳动关系调整问题。
这些情形涵盖了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争议类型,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