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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26-04-17 09:17:12
导读: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帮助一级建造师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知识点。

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过程中,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复议。不能申请复议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1.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类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2.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通常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

  3.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类决定属于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外部行政行为,因此也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

  4.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如果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进行了调解,这种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当事人可以另行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

理解这些不能申请复议的范围,有助于考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判断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行为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还能提高工作效率。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不能申请复议的范围

1、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D.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E.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选项CE属于可申请复议范围。故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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